“十四五”期末 廣東東莞保障性租賃住房總量力爭15萬套

2022-02-10 16:45:26來源:羊城晚報

2月8日,東莞住建局發(fā)布《東莞市發(fā)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意見稿提出,到十四五期末,東莞市保障性租賃

2月8日,東莞住建局發(fā)布《東莞市發(fā)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意見稿提出,到“十四五”期末,東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總量不少于10萬套,力爭達到15萬套。其中,2022年籌集房源不少于3萬套,2023年籌集房源不少于3萬套;2024年籌集房源不少于2萬套;2025年籌集房源不少于1.7萬套。

意見稿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難群體,出租對象以在本市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并正常繳存社會養(yǎng)老保險或住房公積金或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職工為主,外市企業(yè)及各類機構派駐東莞分支機構的人員、在本市實習的人員以及到本市求職的應屆畢業(yè)生可租住一定期限。而且,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戶型為主,提供簡約、環(huán)保的基本裝修,配置必要的生活設施,租金應低于同地段同品質(zhì)市場租賃住房租金。

意見稿還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可享受用地、簡化審批、稅費、資金等方面的支持。在資金支持上,對符合要求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按國家、省有關文件規(guī)定,申報上級補助資金。未獲得上級資金(足額)補助的項目,市財政可按情況安排資金補助。其中,對企業(yè)投資或農(nóng)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投資的建設的項目,按項目配套設施投資額給予補助,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3億元,補助資金由市、鎮(zhèn)街(園區(qū))財政按3:7的比例分擔。(秦小輝)

關鍵詞: 住房 租賃 總量 保障性租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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