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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中間人“截賄”行為如何定罪?

2023-07-03 16:20:37來源:個人圖書館-行者無疆8c3m05

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第一集的情節(jié)就是抓貪官,檢察人員打開冰

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第一集的情節(jié)就是抓貪官,檢察人員打開冰箱門看見滿滿一冰箱的錢的場景十分震撼。

眾所周知行賄是犯罪,受賄也是犯罪,那么如果在行賄人和受賄人中間還有一個作為橋梁的中間人,當中間人在被行賄人委托行賄的過程中自己留下了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財物,這是否構(gòu)成犯罪呢?如果構(gòu)成犯罪,具體構(gòu)成什么罪名呢?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什么叫作“截賄”

截賄是指在行賄受賄的過程中半路殺出個程咬金,既不是行賄人也不是受賄人的第三人將行賄財物截留,無論是截留一部分還是截留全部都可以稱之為截賄。

而這個第三人往往是行賄人所托,讓其幫忙辦事,在行賄人不知道的情況下私自將財物據(jù)為己有。這種“黑吃黑”的行為究竟該定什么罪在司法實踐中有諸多爭論,最常見的觀點有三種:

第一,構(gòu)成侵占罪,行賄人將財物交給中間人的時候中間人屬于合法占有財物,如果這時將財物私自留下,并且在行賄人要求返還的時候拒絕返還,就構(gòu)成了侵占罪。

第二,詐騙罪,假如行賄人給中間人20萬,讓其將全部款項送給受賄人,而中間人從開始就想好自己留下10萬,剩下10萬給受賄人,這時中間人在主觀上故意欺騙行賄人,在客觀上也實施了騙取錢財?shù)男袨?,?gòu)成詐騙罪。

第三,行賄罪,這種情況認為中間人跟行賄人是共同謀劃行賄,無論是行賄人還是中間人都構(gòu)成行賄罪。

二、案例分析

小剛是A縣甲派出所的輔警,小俊是B縣乙派出所副所長,2017年12月上旬,一小額貸公司的四名員工被乙派出所拘留,罪名是涉嫌敲詐勒索罪和故意傷害罪。

小額貸公司老板大福為了幫助自己手下這四名員工申請取保候?qū)彶⑶蚁M袥Q緩刑,向小剛尋求幫助,希望小剛通過過自己的人脈幫忙辦成此事。

小剛找到小俊二人經(jīng)過協(xié)商一致同意向大富要16萬,過了幾天,小剛在大富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小剛打電話,說大富手頭比較緊,希望將16萬改成12萬,這之后,小剛又以小俊請客辦事需要錢款作為理由向大富要了4萬,實則放進了自己的腰包。

2017年12月下旬,小剛把剩下的12萬交給了小俊,小俊也隨之履行了承諾,將大富的四名員工辦理了取保候?qū)彙?/p>

這一案件中,對小剛的截賄行為如何定性在實踐中有較大爭議,是應(yīng)該把截賄看作是一個獨立行為,還是把截賄歸入介紹賄賂一并做出評價?小剛是犯數(shù)罪還是犯一罪?大致分成兩種看法:

第一種看法,小剛構(gòu)成詐騙罪和介紹賄賂罪,這是因為小剛既欺騙了小俊又欺騙了大富,瞞著兩頭用虛假理由自己從中取得利益,符合詐騙罪的犯罪構(gòu)成。因此,對于小剛應(yīng)該以介紹賄賂罪和詐騙罪數(shù)罪并罰。

第二種看法,小剛僅構(gòu)成介紹賄賂罪,即不將截賄行為獨立做出評價,只在量刑時從重處罰。認定小剛構(gòu)成介紹賄賂罪,犯罪數(shù)額為12萬,而小剛截留的4萬作為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相較之下第一種看法似乎更為妥當,行賄行為是為了達成自己非法目的而“走關(guān)系”“找門路”送錢求人辦事,受賄行為是允諾辦事收人錢財,截賄行為確實是獨立于行賄和受賄的,其目的不在幫助兩方達成目的,而是從中自己謀取利益,目的獨立行為獨立自然也應(yīng)該獨立評價。

從量刑來看,如果將小剛的行為單獨評價為介紹賄賂罪,最高只能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如果評價為介紹賄賂罪和詐騙罪數(shù)罪并罰,其詐騙罪的犯罪金額為4萬,最高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與介紹賄賂罪數(shù)罪并罰之后,最高可判處六年有期徒刑。

這兩種評價方式的結(jié)果相差甚遠,而截賄本身的主觀惡性大于單純的介紹賄賂罪,因此在量刑上也應(yīng)該體現(xiàn)出不同,而不是僅僅認定為介紹賄賂罪從重處罰。

三、關(guān)于“截賄”的焦點問題

(一)截賄行為應(yīng)該被獨立評價嗎?

首先我們要認清截賄的性質(zhì),若行賄人原本準備了兩份錢,一份給中間人另一份給受賄人,那中間人是被動地獲得了利益,可能構(gòu)成共同受賄;若行賄人跟中間人商量好通過中間人的渠道行賄,這時中間人沒有利益,可能構(gòu)成共同行賄。

但截賄是中間人主動從賄賂款中拿取全部或者部分,部分學者認為這個行為已經(jīng)獨立于行賄和受賄應(yīng)該被獨立評價,如果不做獨立評價在定罪量刑時也不符合罪責刑相適應(yīng)原則。

(二)賄賂款應(yīng)該被法律保護嗎?

主流學說認為賄賂款這種非法財物也應(yīng)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假如非法財物不受法律保護,那就會出現(xiàn)這樣一種情況:小張拿著他剛搶劫獲得的財物走在大街上,這時小剛走過來一把搶走財物并對他說“我看見了!這錢是你剛搶的,屬于非法財物,我現(xiàn)在從你手里搶走這些錢,法律也不會保護你的!”

要是這樣那社會秩序不就亂套了嗎?如果對于非法財物誰都可以隨便處置,那這相當于變相鼓勵私刑,很明顯是不可以的,這樣既不利于維護刑法的威嚴也不利于維護社會秩序。

四、總結(jié)

罪刑法定原則和罪責刑相適應(yīng)原則是刑法原則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罪刑法定原則即定罪和量刑都必須由刑法的明文規(guī)定,法無規(guī)定不為罪,法無規(guī)定不處罰,在以上案件中有的學者認為應(yīng)該將截賄行為作為介紹賄賂罪的從重量刑情節(jié),而這一主張于法無據(jù),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則,因此不應(yīng)支持。

而罪責刑相適應(yīng)原則又被叫做罪行均衡原則,犯罪重則刑罰重,犯罪輕則刑罰輕,將截賄行為獨立出來與介紹賄賂罪數(shù)罪并罰,與其主觀惡性和罪行輕重相適應(yīng),符合罪責刑相適應(yīng)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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